[转]张小娴随笔一篇
我们总爱问:
“我怎样可以忘记她?我很想忘记她,但我就是没法忘记她。”
如果没法忘记她,就不要忘记好了。
为什么要那么痛苦地去忘记一个人?时间自然会让你忘记她。
现在,我请你干万别想着一头粉红色的大笨象。
请问,你想到的是什么?
你立刻就想到一头粉红色的大笨象了。
你愈努力想去忘记,你愈是无法忘记。
仍然爱着她,忘不了她,是理所当然的事,不必觉得惭愧。
有些人明明忘不了,却自欺欺人说:
“我已经忘了她。”
然而,只要别人一提起她,她他就无法控制自己。
有一天,你会忘记她的。
真正的忘记,是不需要努力的。
有一天,你从浴室洗了一个澡出来,扭开唱机听听自己喜欢的音乐,你忽尔想起,你曾经爱过一个人,啊,原来你爱过这个人,那仿佛是很遥远的事,你已经一点感觉也没有了。这就是忘记。
有一天,别人提起某某,你才猛然想起,你曾经爱过这个人,现在已经不记得了。这就是忘记。
如果时间不可以令你忘记那些不该记住的人,我们失去的岁月又有什么意义?
恭喜!您这篇博文在圈子“加油!百变女生!”由“快乐的小羽Tmac”加为精华博文!
这么长时间才更新一次啊,草都长长了,呵呵。p.s.背景音乐有点悲凉,不大好哦
你提到太多的优秀女生:孙燕姿,王菲的歌;亦舒,张小娴的文章.
yeahhhh
第一百八十个字应该是他,而不是她。
楼上好细心啊,的确是个错字。赞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