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状态不是很好。
自从上周末“植物园雨中一日游”以来,身体一直处于“亚感冒状态”。必须说明的是,这个词儿是我自个儿造的。意思就是说,感冒的症状时隐时现若有若无,大概就是我以前提过的感冒的潜伏期吧^_^不过这种情况只持续到前天。因为自前天开始,扁桃体开始剧烈的发炎,嗓子开始火燎般的疼痛,不久便导致体内的白细胞数目开始急剧的增长,直接结果就是体温开始上升。于是充分发挥了有病自己治的DIY精神,开始四处的搜寻能消炎的一切药片,本着“苦药良药,能治好病就是好药”的批判精神,拿出神农尝百草的敬业之精神,为自己开了处方。
昨天被晓哥拉去夜游千佛山纯属偶然。与地球引力抗争了近一个小时,奋斗到开始流汗;本希望能借着运动产生的热量与感冒病毒以毒攻毒达到健身祛病之功效,未想最后的结果却是回宿舍之后羽绒服不敢离身。在吃下了一粒白加黑的白片之后,我却真真切切的理解了“白天吃白片,不瞌睡”的广告语的含义了——睡不着!
然而早上还是要早起的。6点半起床,出发到泉城广场,参加安利纽崔莱万人健康跑。其实这种活动还是挺有意思的,用这种健康的、积极的方式,来表达对一下对运动的热爱,对奥运的支持。体验一下做一个“万分之一”的感觉,是一种Partof thefamily的感觉,一种归属感。一种对健康和向上的渴望。
其实对于我来讲,近5公里的路程实在是pieceofcake,跑完全程竟然都不会喘。然而回到宿舍却感到了不适,浑身无力。依然是头晕,这大概是大脑长期在高于低烧状态下的反应。打了开水,一杯一杯的喝;穿着拖鞋,在宿舍间里笃笃的晃荡。很欣慰收到朋友们的短信问候,还是要说声谢谢的~
P.S.: 晚上的时候想做我的作业,可恶的是图书馆总是登陆不上,大概图书馆的服务器当掉了,可悲。
okyle 我的日记 My friends, 千佛山, 跑步
想说说最近的天气。
现在应该是什么季节呢?晚春、初夏、春末夏初?都差不多吧。只是我不大喜欢这个季节。
我只喜欢初春。喜欢满世界都是新绿的季节,喜欢“草色遥看近却无”的感觉。那些争相在枝头挤出的翠绿色的叶子,和满花园里泛着青色的小草,给人的这种生机盎然的感觉。这种感觉是独特的。还有更早盛开的桃花,和樱花。在老家的时候经常见桃花,记得小时候对于这种先开花后长叶子的“有花而无叶”的植物很是新奇,也曾着实的研究一番,至于答案,却早已忘到九霄云外了。不过已经不重要了,因为至少我记住了桃花的美,知道了这种美足可以和人之美相提并论的,古人云“人面桃花相映红”。其实我并不认识樱花,可是直到樱花应该开在这个季节的。不是没有机会去认识,只是不想。这个名字会让我想起幻城里面樱空释,卡索的善良的弟弟,那么单纯;会让我想到在樱花树下随着花瓣片片掉落而翩翩起舞的梨落、岚裳,那么唯美。就让樱花在我脑子里面保持这么一种唯美的形象吧,为何不可呢。
可是现在的晚春是怎么样的呢?我发现万物的生长或者发展过程中总有一个时期是很……讨人厌的。我实在找不到更好词儿来形容这种情况。比如,我们都知道的超音速飞机加速过程中遇到的音障,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碰到的体能瓶颈等等。似乎扯远了。再比如,拿人来来说吧,8、9岁的孩子,是一个“万人嫌”的时期,因为这个时期是他们可以将“调皮捣蛋”发挥到淋漓尽致的最佳时期,可往往他们这个时候还没有建立成熟的自我意识,所以大人们不能奢求他们听话的。
晚春就是这样一个时期。翠绿的叶子会长大,颜色也会变深,深绿,墨绿,泛滥开来。泛滥,我很欣慰我找到这么一个传神的词儿。满世界的墨绿色,就在不知不觉中流淌开来,爬满了这个城市的非混凝土材质的地面。绿色本来是环保的颜色,可是这种深深的重重的绿,让我想到的只有“成熟、老化”诸如此类的词儿。没有了先前的生机勃勃,取而代之的,是让人担忧的泛滥。就像《小王子》里面的小王子所在的星球上的那种树,猴面包树。对于小王子而言,猴面包树的泛滥会导致他星球的分崩离析,对于我,则意味着我喜欢的季节又离我而去。
还有晚春的风。在这个沙尘暴盛行的年代,已经很少能感受暖风拂面的惬意了。风儿现在真的是和沙儿把亲密关系发展的非常之好,几乎寸步不离了。不知道是几年前那首被人唱烂了的琼瑶式的歌曲真的有先见之明,还是风沙为之感动?还有,满大街的杨树的种子落到地上被人踩碎了也是很让人烦的。首先马路清洁工们肯定不会也没有闲暇欣赏这些生命的奇迹;而被风扬起的碎碎屑屑吹到人的眼睛里的几率实在是很大,不过我估计没有人会等到这些生命在自己的眼睛里生根发芽吧。
不管怎样,时间总不会停下脚步的,我们能做的,就是甩开膀子拼命的追吧。只是别忘了偶尔停下来,看看路边的花草树木,看看天边的晚霞落日,看看身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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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博客改版了。不过我不喜欢新版。
sina把新版说的天花乱坠,可是升级后有种被骗的感觉。最讨厌的就是横幅LOGO下的相册、播客、空间、杂志……链接。一个很单纯的博客,被新浪弄的这么像大杂烩。在我看来这实在不是一个明智的改版。
可能人对于熟悉的东西总是很依赖。就像现在的我,依赖这个新浪的博客。即使好多天登陆不上,好多天不能更新,下定了决心搬到网易,可依然不把那里当成自己的归宿。就像一个安土重迁的老人,喜欢独守自己的老房子。或许只有他的老房子,才记录了他曾经的故事;只有在他的老房子里,他才能找到自己的灵魂;只有在他的老房子里,他才可以安静的坐下来,沏杯茶,点支烟,追忆似水的流年。
自从网络变差,几个月来,很少把东西贴在sinablog。却始终没有淡忘。这是我的老房子。一直陪伴我的孤独的老房子,一直带给我回忆的幸福的老房子。偶尔会打开电脑,一点一点的阅读我的过去,重新拾起那些被遗忘的时光。在很深很深的深夜里,看着这些昨天的故事,往日的心情,总有种莫名的伤感,不知道为什么啊。听到秒针匆匆忙忙的跑着,如同在老家听到的竹子在迫不及待的拔节声,在我看来,这和时光飞逝而过的声音实在是很像。这大概就是写博的魅力。
回到老房子的感觉,挺好的。不离不弃,相濡以沫……
okyle 心情故事 blog, 在路上, 文化
姥爷在灶上升火,连划了几根火柴都没有把柴和点燃,灭掉了.语重心长的对我说:看到了吧,星星之火,也不一定燎原!漆黑的夜里开车,有迎面的车开过来,车灯刺眼到我看不到前面的路.我把车灯打成近光,前面的司机也会很友好的把打灯打成近光.这是很惬意的事,因为交流无所不在.
okyle 我的日记
发现经常更新blog的好处之一,就是可以经常的去反思自己,经常停下来回头看看走过的路,不断的校正不断的修复。
矛盾的是,这是我在近50天的“博客荒”之后得出的结论。
总以“忙”为借口,任由自己的blog荒芜,没有了生机,草长了出来,野火也烧不尽。需要绿化的,何止是我的博客呢。
总会向生活要求的太多。当我们不顺时,我们总会问,为什么上天这么残忍,为什么要我失败?可是每当我们顺利时,我们却不会问,这为什么是我的,我为什么会如此的幸运?所以说,其实,这个世界不是对称的。
总会不断遇到可恶的人,可恶的事儿。总是会想,这些令我不爽的人或者事儿,是不是在别人看来也是那么的不舒服,在他自己看来是不是却是天经地义的?抑或每个人的道德范畴都是不一样的?我眼里容不进的沙子在别人眼里竟是一抹明亮的光芒?
“人不能改变事情,只能事情改变人”。正像《无间道》里那句著名的台词一样,越来越感觉到自己无力去改变一些东西,无可奈何的眼睁睁的看着它们发展,心有余而不知如何干预。又或者,事情本来就是这么发展的,只是,我,想这个世界该怎样怎样的问题想的太多了……
似乎,眼前有很多的路可以选择,我站在岔口处不断的彷徨。忽而,就在这驻足凝望的档口,每条路都被堵死了,每条路,似乎都是那么的无比艰辛,看不到头,足以让人窒息。
曾经以为,多一个选择,就多一条路,就多一份成功的把握。现在看来,不如选定远方的那一个方向,破釜沉舟,不要回头的,走下去!
okyle 心情故事 memory, 共勉, 情感, 选择
我们总爱问:
“我怎样可以忘记她?我很想忘记她,但我就是没法忘记她。”
如果没法忘记她,就不要忘记好了。
为什么要那么痛苦地去忘记一个人?时间自然会让你忘记她。
现在,我请你干万别想着一头粉红色的大笨象。
请问,你想到的是什么?
你立刻就想到一头粉红色的大笨象了。
你愈努力想去忘记,你愈是无法忘记。
仍然爱着她,忘不了她,是理所当然的事,不必觉得惭愧。
有些人明明忘不了,却自欺欺人说:
“我已经忘了她。”
然而,只要别人一提起她,她他就无法控制自己。
有一天,你会忘记她的。
真正的忘记,是不需要努力的。
有一天,你从浴室洗了一个澡出来,扭开唱机听听自己喜欢的音乐,你忽尔想起,你曾经爱过一个人,啊,原来你爱过这个人,那仿佛是很遥远的事,你已经一点感觉也没有了。这就是忘记。
有一天,别人提起某某,你才猛然想起,你曾经爱过这个人,现在已经不记得了。这就是忘记。
如果时间不可以令你忘记那些不该记住的人,我们失去的岁月又有什么意义?
okyle 佳文共赏 love, 张小娴
22岁的生日。
平静的似乎比其它的364天更平静。
来到这个世界22年了。22年其实发生了很多事情,可是现在回过头去看吧,空白的仿佛一张白纸。似乎在上面曾写过好多东西,可迅速的又被时间吹散。就像沙漠里的沙沟,待风儿吹过,瞬间便被抚平。
在书写历史的同时,人们不可避免的会成为自己历史的一部分。不知道将来在何时,我会把现在的我丢在时间的长廊里,彻底的忘掉。可是为什么怕被忘记呢?轻浮和茫然让我感到自己在虚度?不知所措的忙碌让我感到空虚?
和朋友聊天,动不动的就会不经意的提起10年之久的往事,突然感慨,我们已经老了,老到都能提起10年前的老皇历了。也终于明白,为什么老人们总会给我们说起几十年前的事情,那是因为,他们甚至意识不到那已经是半个世纪前的事情了,他们甚至以为,那仅仅发生在刚才……
2年前,我还在为争取保研而一边努力学习专业课,一边放肆的看韩剧,充实而快乐;12年前,我成为镇上3个幸运的孩子之一,考到县重点中学读初一,兴奋而紧张。那么2年以后呢?12年后呢?22年后呢?
就像上次老白突然问,我们10年之后,还会像现在这样不老实吗?还会像现在这样怪吗?会不会变得特规矩,特……
深沉。
我说。
似乎深沉才是长大的代名词。
可是深沉就一定是好的吗?
……
算了,生日的时候不要想太多。只希望下个生日我还能有时间在这里写点东西就好了,hoho
okyle 我的日记 生日
人生无非就是一些人来,一些人走罢了。
开门关门的瞬间,一切都成了决绝。
任凭人流涌动,仍是孑然一身
安静地走近,安静地离开。
会微笑,自己安静地鉴证幸福的一刻.
我爱上一道疤痕, 我爱上一盏灯,
我爱倾听转动的秒针, 不爱其他传闻。
我们在生命中行走,
看不同的风景,
遭遇不同的陌生人…
王菲唱《只爱陌生人》唱得太天真,
天真的却让人都想反朴归真。
okyle 心情故事 love
以后打死不去南外环校区了.
为jm的事儿又在老早的时候就撑着眼睛爬起来,为赶校车急忙地洗刷唰完毕.冲出楼门的时候一阵清新的雨气扑面而来,夜里竟然下过雨.地面是湿的,空气也是湿的.来不急去拿伞,于是踩着湿湿的脚步追着急急的时间.
记得刀刀漫画里说,生活的一半是麻烦,另一半则是处理麻烦.交一个简单的单据竟然花费了一个小时的时间,以及不停的脚步和口舌.不过终究还是圆满完成的任务.
如果我早先知道南新的校门离52站牌这么远的话我宁愿骑单车来过!不宽但是脏吵乱却一个都不能少的二环路上,无奈的留下了我的身影.夜里的雨如甘霖般降落在路上却留下不讨人喜欢的泥泞.这使得我想跑一下体验一下追风少年的感觉的想法瞬间夭折.
却并不孤单.路中间一只在流浪的狗儿,研着斑马线,很跷皮的一路向西.与我一路同行.注意,我说它是在流浪的狗儿,而非流浪狗.它应该也有自己的主人有自己的家有自己的归宿吧,或许吧.看这狗儿,虽然满身泥泞满身狼狈,却透露出令人爱怜的可爱.边环顾四周,边闲庭信步,很是令人爱恋.很多路人被它吸引,忍不住放慢了车速多看它几眼.也有调皮的男生,过去想靠近它,它却很警觉的加快脚步绕过去,后来甚至跑了起来,将我这个同行者落下.于是紧追几步,不想竟然出了满头的汗.
就这样,两公里还多的路,狗儿一直在我的前方,象阿甘一样一路奔跑.它在向着什么跑呢,它又是为什么而跑呢?或者,它也像阿甘一样,只是喜欢奔跑的感觉而已?哪里才是终点?
从来没有象今天一样这么希望看到”52″这两个数字.”52″,”我爱”!
透过K52路车的后窗玻璃,远远的看到那只在流浪的狗儿依然在我的身后跑着,仿佛在追着什么.只是越跑却离我越远,终于看不到了.它大概也像我一样急着回家吧,这样想着,我终于也坐定了.
英雄山路上还是有些特别的店的,比如看到一个专卖咖啡用具的店面,门面的装点也用了咖啡一样的古铜色,很考究的样子.还有一个火锅店,给我印象最深的却是它的名字:重庆小天鹅火锅店.天鹅,一个多么干净美好的名字,却为什么和”火锅”这样一个俗透的残忍到让人反胃的名字放到一块?
收音机里再放韩语版的”童话”,曾经光良的歌.别有风味的.可以听听看.
okyle 我的日记 college life
What're People SAYING?